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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百万土地补偿款近四年无果 “百米飞人”上网实名举报

2023-07-05 21:11:03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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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前中国残疾人运动员、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冠军贾天雷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实名举报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北壕村村委会拒绝发放其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贾天雷曾获多个国内外田径比赛重要奖项,除了2010年广州亚残会100米冠军外,还包括2005年德国世界田径残疾人邀请赛100米亚军、2012年克罗地亚世界残疾人邀请赛100米冠军等。因此,他的实名举报也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网友评论,“如果事情属实,相关政府部门应给予关注”、“望政府介入调查,还他一个真相”。

7月3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北壕村村支书牛继福,据其介绍,之所以不发放土地补偿款,是因为涉及到土地性质和归属问题,目前相关政府单位也已介入调查。

补偿地时隔18年被征用 现价值百万

“2001年,北壕村在解决村民住房问题时占用了我家一块菜地,面积约0.7亩(约466平方米)。”7月3日,贾天雷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道,菜地被占用后,村里没有进行经济补偿,只是给了他父亲一块面积约2.8亩的土地作为补偿。

对此,贾天雷也做出了相应解释,当时东北农村地区的青壮劳动力纷纷“走出去”,大面积土地无人种植,再加上菜地的位置要好于补偿地,所以村委会做出了该补偿决定。

2006年,贾天雷的父亲与北壕村村委会签署了置换补偿土地协议,此前一直是口头约定。协议内容显示:为解决村民住房问题,占用村民贾宝田(既贾天雷父亲)菜田一块,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宝田土地补偿菜田2.8亩。时任村长和村支书均在上述协议中签名,并加盖了公章和财务章。

置换补偿土地协议。图源:受访者供图

从2001年起至2019年,贾天雷一家一直正常耕种。直到2019年10月29日,因补偿地在锦州市路政部门修路规划范围内,须进行征收拆除。“我们一家在一个月前知道有征收拆迁这回事,但拆除当天没有告诉我们,是我姐姐看到后才知道已被拆除。”贾天雷说,据他们了解,每亩地的修路拆迁补偿款为40万元,他家2.8亩地,可获得补偿共计112万元。

被征收地现状。图源:受访者供图

事后,贾天雷和父亲在得知补偿款已由锦州市太和区动迁办打款至村里后,多次前往村委会询问补偿款发放事项,但始终没有无果。

补偿地土地性质成疑 是耕地还是机动地?

2023年7月3日下午,潮新闻记者向北壕村村支书牛继福了解情况,其称,这2.8亩被征用土地属于机动地,不是贾天雷家的口粮田。贾天雷对于村支书的说法并不认同,“我们家自2007年起就开始领取粮食(综合)直补款,直到土地被征用。这笔款项只有拥有耕地的种粮农民才能领取,因此我们理应属于耕地。”

4日下午,潮新闻记者就“机动地”与“耕地”问题,咨询了锦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如果是耕地,那么是有粮食(综合)直补款,“我们的发放依据是家庭为单位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是机动地,则该地属于村集体,不享受耕地保护补贴。”

贾天雷介绍,2007年县里确定的粮食(综合)直补标准是每亩7.4元,他家二轮延包耕地总面积是10.45亩,“我家其余耕种土地大约在7.5亩左右,这10.45亩中包括了补偿的2.8亩土地。”

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贾天雷表示没有见到过这份合同,并且询问了周边曾领取过补贴的邻居,他们均称没有合同。“只知道村里是有一本台账,每次想去查阅都被拒绝。”

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对此情况也做出解释,“有可能村里因为各种原因,在明知是集中地的情况下却以耕地的名义进行了申报。”工作人员说,碰到这类情况,谁申报了补贴就是谁负责,纪检部门有可能会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该名工作人员强调,当事人不能将是否领取粮食(综合)直补款作为征占地的过程中认定土地性质的依据。“如果有承包合同,则具有法律效力,现在还不成立。”

法院终审驳回上诉 村里不履行拟定方案

自2019年11月起,贾天雷一家就四处奔波讨要补偿款。

当年12月26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认定了北壕村委会、村党支部给付贾宝田土地补偿菜田 2.8亩的事实,但认为该2.8 亩土地不属于原告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且法院认为,贾宝田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020年6月9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但贾天雷告诉记者,他们整个村子都没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合同。

此后三年时间,贾天雷多次信访反映自己家面临的问题,街道也曾制定了具体方案。

贾天雷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22年10月20日经新明街道和北壕村共同研究的,就“贾天雷信访”一事拟定的解决方案:方案中提到 2019年北壕村修桥所占2.8亩土地的补偿款112万元,归贾天雷家所有。

牛继福告诉记者,上一届的村长和村支书的确与贾天雷一家签署了一份协议。但他认为,当时并未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应属于私自行为。

潮新闻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相关方面律师,其表示北壕村的理由不成立,“既然土地补偿置换协议上盖了公章,就应该补偿。后续可以采取诉讼解决,如果涉及到当年村干部违规套取国家补贴的一事,则可以视情况将时任村委负责人一同起诉。”

随即,潮新闻记者致电新民街道相关领导杨森,向其了解此事最新情况。“根据我们街道了解的事实就是,该2.8亩土地属于北壕村的机动地。当时贾天雷父亲和村里签署的置换补偿土地协议是时任村长及村支书私自签的,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杨森说,最近区纪委已经对这两名责任人进行处分。

除此之外,杨森也表示,根据村里的土地台账显示,每个人的耕种地应该是1.95亩,贾天雷一家实际耕种面积远高于这个数额。“2001年村里占用的地也是他家额外的开荒地,不属于1.95亩的范围内。因此,不存在占用的情况。”

据杨森介绍,政府相关部门曾为贾天雷制定了解决方案,但他始终没有同意,“目前地上作物的补偿款已经发放给他,共计20万元。最近将就此事举办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来谈论这个事情。”

潮新闻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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