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的起草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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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总结试点注册制阶段成功经验做法。《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总体借鉴了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充分吸收了试点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增加制度包容性、明确并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成功经验。
二是便利直接融资。精简优化现有主板发行条件,全市场适用基本统一的发行条件,逐步将现行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严格、更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建立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提升直接融资效率。
三是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明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细化落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四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注册制不是随意发行、随意上市,而是要求公司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满足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全面实行注册制充分尊重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现实复杂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全面负责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中国证监会加快职能转型,加强对审核注册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统一审核理念和标准,强化对交易所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各种风险,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来源: 同花顺7x24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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